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西安医学院 √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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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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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33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个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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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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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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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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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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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2020年12月24、25日召开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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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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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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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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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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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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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公开链接 |
http://tuanwei.xiyi.edu.cn/hshdt/71574.htm |
典型经验(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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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同学品牌项目和主要内容(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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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足(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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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建议(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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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意见 |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2020年11月14日 |
高校团委意见 |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2020年11月14日 |
评估结论 |
√通过 □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二、《西安医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安医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的西安医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西安医学院学生会作为团体会员参与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完成校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动校园民主建设;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工作,为会员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五)立足本校学生会工作,加强同各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第五条 西安医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具有西安医学院学籍的大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4.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5.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和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学生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在校大学生,学生行使权力的最高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为学生委员会,执行机构为西安医学院学生会。
第九条 学代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校学生委员会通过,报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后,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条 学代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第十一条 学代会代表以院系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学代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通过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四)对学校和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学生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四条 学委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民主推荐,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产生;学委会委员由学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委员需要换届时,由上一届学委会委员主持选举下一届学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决议,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根据执行主席提名,决定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三)决定成立下一次学代会筹委会,召集下一次学代会并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四)监督、指导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领导各院系学生委员会;
(五)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并经校党委批准,罢免校学生会主席团。
第五章 学生联合会
第十六条 学生联合会(简称学生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
第十七条 学生联合会职能:
(一)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加强学校与广大同学的沟通,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三)领导、监督各学院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学生联合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 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及学生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向学生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
(二)根据工作需要,经学生委员会批准设置和调整各职能部门及聘任部门负责人;
(三)领导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掌握和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 院学生会是本会的院级组织,受所在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院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 院学生代表大会是院学生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学生委员会、院学生会,分别为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受学生委员会、学生会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院学生分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根据各院的具体情况,由各院学生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
第七章 会徽、会旗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徽
第八章 附则
1.西安医学院学生联合会人事管理条例
2.西安医学院学生联合会管理机制
3.西安医学院学生联合会会议制度
4.西安医学院学生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
5.西安医学院学生联合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6.西安医学院学生联合会主要干部评选办法
7.西安医学院优秀学生联合会干部评选办法
8.西安医学院学生联合会优秀部门、学院分会评选办法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学院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郭学文 |
中共 党员 |
全科医学院 |
2016级 |
6/54 |
无 |
/ |
2 |
周 钰 |
共青 团员 |
护理学院 |
2018级 |
15/50 |
无 |
/ |
3 |
吴秋东 |
共青 团员 |
全科医学院 |
2019级 |
1/44 |
无 |
组织 委员 |
4 |
李义盾 |
中共 党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18级 |
7/60 |
无 |
/ |
5 |
仲梦姚 |
共青 团员 |
护理学院 |
2018级 |
12/36 |
无 |
班长 |
6 |
祁书明 |
共青 团员 |
公共卫生院 |
2019级 |
2/60 |
无 |
/ |
7 |
陈浩曦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19级 |
7/42 |
无 |
班长 |
8 |
王 雪 |
共青 团员 |
全科医学院 |
2019级 |
6/47 |
无 |
全科志愿服务队队员 |
9 |
陈 琳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19级 |
6/55 |
无 |
药学院青叶志愿服务队组织部干事 |
10 |
马综艺 |
共青 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19级 |
22/62 |
无 |
微尘志愿队秘书部干事 |
11 |
房丽蓉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19级 |
1/55 |
无 |
班级组织委员 |
12 |
李梦晨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19级 |
4/42 |
无 |
班长 |
13 |
唐 晶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19级 |
24/61 |
无 |
/ |
14 |
辛 宇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19级 |
10/58 |
无 |
药学院学生分会秘书处干事 |
15 |
杨锦文 |
共青 团员 |
全科医学院 |
2019级 |
3/47 |
无 |
/ |
16 |
丁兆阳 |
共青 团员 |
公共卫生学院 |
2020级 |
/ |
/ |
/ |
17 |
蔚 颖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 |
/ |
/ |
18 |
李龙泽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 |
/ |
/ |
19 |
陈云雁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 |
/ |
/ |
20 |
宋睿希 |
共青 团员 |
卫生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 |
/ |
21 |
薛 颖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 |
/ |
/ |
22 |
刘尚岐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 |
/ |
/ |
23 |
刘 星 |
共青 团员 |
卫生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 |
/ |
24 |
高天傲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 |
/ |
/ |
25 |
李婉儿 |
共青 团员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 |
26 |
党咏琦 |
共青 团员 |
全科医学院 |
2020级 |
/ |
/ |
/ |
27 |
任宇豪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 |
/ |
/ |
28 |
贺治芳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 |
/ |
/ |
29 |
李嘉义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 |
/ |
/ |
30 |
王美佳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 |
/ |
/ |
31 |
李卓涵 |
共青 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 |
32 |
李敏雨 |
共青 团员 |
医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 |
/ |
/ |
33 |
李旭安 |
共青 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 |
/ |
/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为了实现学生会干部的科学管理,保障学生会人员的优化配置,制订《西安医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评选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由上一届主席团提名,进行公平竞争,经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通过,报上级批准产生。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15年5月15日下午,共青团西安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西安医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闭幕式在校学术报告厅举行。院党委副书记熊冬梅,组织部部长赵世功,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董绪民以及团代会、学代会正式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秘书长王燕主持。
会上,大会总监票人宣布了第二届团委会委员、第二届学委会委员候选人得票情况。团委书记耿潇潇宣布了新当选的“两委会”委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共青团西安医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第一届团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西安医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关于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两个决议均是在各代表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大会主席团认真听取代表讨论情况的汇报,充分吸收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认真修改的基础上形成的。
校学生会主席陶瑶宣读了题为《德艺双馨 行杏林之道,博学笃实 圆青春之梦》的倡议书。
最后,新一届团委会委员周豪致闭幕词。他说,本次大会认真总结了我校第一次团代会和第一次学代会以来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全面客观分析了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定了今后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两委会”,新一届“两委会”委员将牢记重托,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团学组织的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先进性,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成为推动我校团学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圆满完成了大会各项议程后,大会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声中胜利闭幕。
宣传报道链接和现场照片详见:
http://www.xiyi.edu.cn/xwzx/hjxw/18943.htm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学院学生分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额定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求全覆盖。
具体流程如下:
班级团支部提名推荐——学院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学院学生代表会议直接差额选举——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正式代表。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中青联发〔2020〕4号)执行。制定《西安医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考核范围为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分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平、德才并重、讲求实际、分职分类、人事结合的原则。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各学院院团总支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考核办法实行逐级考核制。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校团委考核评分,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考核评分,各部干事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团考核评分,学院学生分会部门负责人由分会主席团考核评分,学生分会干事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成绩优异者,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不合格者,根据情况进行一个月的考察,否则劝退或免职。考核完毕公示考核成绩。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学代会相关工作,校党委常委会两次听取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生会在校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工作。校团委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党委有关要求。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李美玥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李美玥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