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深化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省级文明校园”常态化管理,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模范示范作用,从模范榜样中提炼青年学生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通过树立一批道德先进典型,让全校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引导学生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在全校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结合团中央、团省委“一学一做”和我校团员青年“两学一做”工作要求,校团委决定在我校开展评选2017年“西医美德青年”活动。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4月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成绩优良、品德高尚、举止文明,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性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志存高远;
2.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信念、不畏艰险、持之以恒并付诸实践,在社会公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校,心系社会和他人、无私奉献、具有爱心、懂得感恩,以实际行动服务他人、回报社会,爱心举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和当事人书面感谢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阶段
通过微博、微信、人人网、宣传板等媒体进行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并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参与评选的自荐或他荐候选人将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材料于3月31日之前上交所在院系团总支。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
●院系推荐
由各院系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组成初审小组对各个自荐或他荐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审查。学生人数2000人以上院系推荐2人,2000人以下院系推荐1人。审核后将所有材料于4月8日前上报校团委,资料不足或过期上交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最终评选
评委会将审核所有候选人事迹,确定最终人选
第三阶段:学习宣传表彰
校团委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挖掘精神内涵,同时由团委记者站负责采访“西医美德之星”的优秀事迹并在校园网和校园刊物上进行报道。组织获奖学生通过作报告与全校学生进行交流,引导各级团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在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同时,力争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五、评选要求:
1.各院系确定候选人后,须在本院系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所在院系推荐上报校团委,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包括30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以上表彰。
2.正式候选人要求书写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1000字左右。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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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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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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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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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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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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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出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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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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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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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意见
|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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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院系党总支和团总支核实,并加盖院系党总支、团总支公章,电子版发至tuanwei@xiyi.edu.cn。
4.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影像资料与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一并报送活动校团委。
六、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应把此项活动作为本学年的重点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展板、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各院系要提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正当推荐、投票等行为的发生,认真完成评选任务,使“西医美德之星”评选活动成为我校精品工程。
4.“西医美德之星”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校有权取消其称号。
附1.西安医学院2017年“西医美德青年”评选申报表
共青团西安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主题词:评选 活动 通知
附件:
西安医学院2017年“西医美德青年”
评选申报表